数媒类动漫与短片组作品评审标准

否决指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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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标说明

选题

 

作品选题存在较严重的思想性、科学性和伦理道德问题,违反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,不符合大赛公布的选题内容。

内容

 

作品内容使用的素材、资料和数据有涉嫌虚假伪造行为,经核实确认。

版权

 

参赛作品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。

一级指标

二级指标

指标说明

作品规范

20%

作品选题

在大赛公布的主题范围内有独特的视角。

作品立意

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字音规范

文字书写和发音符合国家相关规范。文字和音频素材使用需注释来源。

文档资料

参赛资料提交的完整度,命名及格式规范,资料来源的合理性、符合相关版权法规。

作品内容

50%

创新

作品设计构思、方案实施、艺术表现等有一定的创意和创新。

原创

作品整体的原创度(图片、音频、动画、视频等非原创素材的使用比例<=20%)。

风格

作品诠释主题的角度和艺术手法合理,艺术表现形式具备美感。

技术

合理并熟练运用自身专业应掌握的计算机技术,鼓励学习探索运用计算机相关新技术。

完整度

作品的完整性。

作品展示

20%

现场陈述

现场汇报思路清晰,语言简洁流畅,团队举止端庄大方。

团队协作

团队分工合理,能够充分体现各组员的专业优势和协作精神。

答辩

现场回答评委提问情况。

价值前景

10%

社会价值

作品能体现相应的社会价值,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民族文化。

应用价值

作品具有相关行业领域的应用价值,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。

总计100%

 

 

 

 

数媒类动漫与短片组作品参赛类别说明

 

数媒类别

二级类别

类别说明

数媒

动漫与短片

微电影

借助电影拍摄手法创作的微电影视频短片,反映一定故事情节和剧本创作。

数字短片

利用数字化设备拍摄的各类短片和影像,反映不同主题和内容。

纪录片

利用数字化设备和纪实的手法拍摄的反映人文、历史、科技和文化的短片。

动画

利用计算机创作的二维、三维动画、定格动画,包含动画角色设计、动画场景设计、动画动作设计、动画声音和动画特效等内容。

新媒体漫画

利用数字化设备、图像图形处理软件和传统漫画创作相结合的表现手法,创作的静态、动态和交互的基于互联网端或移动媒体端的数字漫画作品。